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11月29日,市审计局对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实施的2014年城乡绿化项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城乡绿化项目经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控制价5170116元(其中暂列金额250000元)。
工程施工单位经公开招标,由四川省翠园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5139581元中标。
工程于2015年11月1日开工,2016年1月19日竣工,实际工期79天,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送审金额5130421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金额4933239元,审减197182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城乡绿化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工程结算资料较为完整,项目的实施美化了城市环境。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19718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结工程结算197182元的问题,要求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所在的市林业园林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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