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计划管控定位监督。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归口管理、打捆安排,将其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各类专项审计重要内容。
二是跟踪审计预警监督。每季度对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对超出或即将超出债务警戒线、风险隐患多和问题突出的单位给予预警提示,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市政府。
三是持续跟踪问责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促及时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执行或整改到位的,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强化问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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