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4月27日,对广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发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旅发委为广元市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综合协调科等6个科室,下属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服务中心、市机场工作办公室3个单位。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10175.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2060.07万元,追加预算8115.83万元。当年总收入10206.19万元,总支出9078.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7.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旅发委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内控制度较为完善,管理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经费报销等方面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决算编制不完整
一是市旅发委下属市机场办账务,未纳入市旅发委预算、决算范围;二是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二)基本支出挤占专项支出
机关差旅费、物管费等支出28.95万元挤占项目经费。
(三)会议费报销不规范
抽查发现,8项会议支出共计9.56万元,会议通知、签到表等附件资料不齐全。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办公地点搬迁后,原办公楼未及时移交相关单位;二是市旅发委在建工程未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并登记固定资产;三是昭化购物中心、大朝应急中心两处资产经营效益较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撤消市机场办账套、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时清理在建工程,按要求确认固定资产并办理国有资产登记、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等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加强内部单位管理、加强经费报销等内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整改情况
截止2018年7月,市旅发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预算编制的问题,已将机场办账套并入旅发委机关账,实现全委一本账管理;加强了三公经费、项目支出的审批管理;对资产管理的问题,已会同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等单位拟定了处置方案,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目前正在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具体整改情况,由市旅发委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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