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元市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经责科    发布日期2018-08-01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市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及所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栖凤湖管理处2个直属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个直属单位预算组成,2017年市财政下达市水务局预算收入2793.2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474.2万元,年内追加预算1319.06万元。2017年总收入4016.05万元、总支出2062.18万元、2017年末结转结余1953.8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收支较好地执行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 2017年,市水务局拨付市栖凤湖管理处维护费150万元,全额作为其他支出。至2017年底,市栖凤湖管理处维护费实际支出125.09万元,未使用资金24.91万元。

    2.2017年,市水务局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当年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家具和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等,涉及金额59.29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1.至2017年底,市水务局结转2年以上项目资金327.23万元,部分项目资金长达6年。其中2012年20.99万元,2013年24.92万元,2014年284.99万元, 2015年4.49万元。

    2. 2017年,市水务局未对其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理盘点,涉及资产金额409.22万元。

    3. 2017年,市水务局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涉及金额479.63万元。其中3年以上往来款项469.5万元,2年以上往来款项10.1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已责成市水务局将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相关收支纳入机关统一核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事项,严格按预算执行;对其他方面的问题,已责成市水务局及时清理结转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并调整相关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合理归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和各类专项经费,真实反映收支情况;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清查盘点资产,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市水务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水务局向社会公告。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