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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法规科    发布日期2018-07-20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4月,市审计局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食药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和下属1个局属事业单位及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批复市食药局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1448.19万元,本次审计521.33万元,占36%。审计结果表明,市食药局2017年度经济活动较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的规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较好、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少纳入年初预算3623185.49元。

    (二)部分费用超预算46564.16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35949.05元。

    2.公务接待费超预算6640.11元。

    3.稽查支队会议费超预算3975元。

    (三)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55.1元。

    (四)漏计固定资产156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少纳入年初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范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部分费用超预算和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要求,控制费用支出,向市财政说明情况,加强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对于漏记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处置等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所有权归属单位,使用权明确对象”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专人负责登记,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食药局应对有关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提升财经法规意识,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定期检查财务管理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食药局组织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食药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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