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党建责任,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落实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明确党组书记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党建工作的分管责任,局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具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奖惩机制,把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突出党建引领,彰显工作成效。在思想上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三是坚持党建创新,打造工作亮点。结合审计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方法、形式和内容,以高度的责任感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机关党建的生机和活力,力争在“红城党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党建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助推审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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